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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原副市長薄連根受審。(內蒙古晨報)
  ◎本報首席記者 時婷婷
  5月28日9時30分,呼和浩特市原副市長薄連根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一案,在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記者瞭解到,薄連根曾擔任過呼包高速公路指揮部總指揮,任職呼和浩特副市長期間,曾親自帶隊走訪、治理呼和浩特交通擁堵情況;任職內蒙古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主任期間,提出了當今形勢下供銷社發展的新理論。他的觀點,曾被各省市政府網站轉載。
  同時,他深入田間地頭瞭解玉米種植產業的發展情況、走訪邊防部隊,為營房建設和綠化下過工夫,對他的肯定和贊譽,至今仍在阿榮旗、烏海市等地區居民的口中流傳。
  好市長的另一面
  1970年,薄連根成為伊克昭盟(現鄂爾多斯市)運輸公司的一名工人。之後,通過不斷學習和進修,專業水平和各方面能力都有明顯提升,先後擔任過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烏海市副市長、書記,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副市長,以及內蒙古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主任等職務。
  在當時的領導班子里,像薄連根一樣擁有研究生學歷的幹部屈指可數。
  因為所學專業均以交通和經濟為主,薄連根上任後,對道路和經濟發展上下的功夫遠超過了其它項目。
  1997年,呼包高速公路單幅通車,全程153公里,終結了全區沒有高速公路的歷史。當時的修建為今後的改擴建工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因為科班出身,又多年從事與交通運輸有關的職務,薄連根被任命為呼包高速公路指揮部總指揮。
  之後,薄連根曾在這條路上走過無數次,而他的貪腐路也就是從這時起“破土動工”。
  2009年5月25日,為了緩解呼市部分路段的交通擁堵問題,時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長的薄連根,曾實地走訪了呼市城區的道路,瞭解設施安放情況。一些馬路“釘子”被當場“拔”掉。
  2010年,薄連根擔任內蒙古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主任後,提出了關於打造新型供銷社的看法。
  期間,薄連根走訪過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天山大地金苗小米加工廠、阿榮旗音河鄉富吉村白瓜籽產業園區,幫助當地農民打開了銷量,提高了收入。
  在農民們誇獎薄連根時,卻不知道,他們心目中的好市長、好主任也有著不為人知的一面。
  受賄多與房產有關
  與近幾年落馬的高官一樣,薄連根也成了房產和金錢的階下囚。
  從2004年,薄連根擔任烏海市副市長開始,他的貪腐路就在“默認”和“支持”中開始。
  2008年,薄連根在出席呼市國土資源工作會上提到,近幾年,呼和浩特市違規用地現象屢禁不止。房產、土地有關的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肅處理違法用地情況。
  但那時,薄連根正為多個房地產項目的違規開發提供“溫床”。
  據調查,2004年,薄連根擔任烏海市市委常委、副市長期間,接受海南省三亞市陵水縣慶隆達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常慶福送的位於海南省三亞市的公寓1套。
  2007年至2012年,薄連根擔任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副市長和內蒙古供銷社主任期間,接受內蒙古弘元房地產公司董事長白育成送給他的位於呼和浩特市科苑佳園小區住宅3套。
  2007年,薄連根利用擔任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副市長的職務便利,接受內蒙古蒙苑集團董事長賈貴忠的請托,為其公司工程項目審批提供幫助。
  同年,收到呼和浩特市財富公館住宅3套……
  薄連根在任職期間,除接受房產外,還通過幫他人辦理土地、項目審批手續,催要工程款、辦理人事關係等事宜收取錢財。
  8年時間,他收受賄賂達27次,共計人民幣3897.4031萬元、美元9萬元、歐元0.5萬元。其中,涉案房屋7套,現價值人民幣1918.9895萬元;涉案三亞市陵水縣土地1宗,現價值人民幣550.6617萬元。
  另外,2007年至2008年,五鑫公司與保全公司,意向開發秀水佳園項目和保全農產品批發市場項目。2009年初,為使五鑫公司、保全公司、紫辰公司支付的土地前期成本能夠按照有關規定抵頂土地出讓金,內蒙古凱蒙五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監事陳茂勇指使郭瑞倉等公司工作人員,採取偽造地上物補償款、遷墳補償款、地上物拆除費、場地平整費、線路改造費及虛構為村民建設住房等方式,虛列土地前期成本11562.8106萬元。並指使董娜等人,分別以五鑫公司和紫辰公司名義將公司實際支出及虛列的土地前期成本21107.8002萬元上報至賽罕區政府。在之後的各級審批環節中,涉事人員均存在違規行為,因為薄連根的默認態度,導致國家受到8417.1383萬元損失。
  最終身陷囹圄
  默認和支持使得薄連根擁有了金錢,但他的人生道路越走越窄。
  2013年6月7日,因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和他曾一起“共事”的朋友們也將受到法律的製裁。
  薄連根被捕後,原內蒙古五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內蒙古保全農產品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內蒙古紫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內蒙古凱蒙五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監事陳茂勇;原內蒙古保全農產品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娜;原呼和浩特市國土資源局賽罕分局副局長閆雪松;原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工作人員劉東升;原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工作人員王麗瓊;原呼和浩特市土地前期成本審核小組工作人員馬剛,先後被批准逮捕和限制居住。
  另外,內蒙古五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內蒙古紫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內蒙古保全農產品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內蒙古凱蒙五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4家涉案單位也被接受調查。
(原標題:“好領導”受賄多與房產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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