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哈爾濱11月24日電 記者 郭毅 張沖
  為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省委決定從11月下旬開始,在全省範圍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問題進行專項治理。
  據悉,此次專項治理分組織申報、公示審簽、審核整改、開展舉報、建檔備案5個階段,主要調查方向,一是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或者中外合資企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二是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三是領導幹部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此次專項治理由各級黨委(黨組)負責,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各級紀委(紀檢組)按幹部管理權限對領導幹部上報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申報表》進行審核,對存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行為的進行仔細甄別,提出分類整改或處理意見。同時,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受理廣大群眾舉報。專項治理明確了處理原則,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但不在本人管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要進行教育提醒,打招呼、敲警鐘;對配偶子女在本人管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經商辦企業的,要按照《<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確保專項治理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原標題:黑龍江嚴查幹部子女經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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